藥物溶出儀的測量范圍通常是根據溶出樣品中活性成分的特性和藥物的治療用途來確定的。一般來說,測量范圍應該包括藥物溶出過程中的關鍵時間點和藥物的溶出量。
在藥物溶出度測定中,常見的時間點包括5分鐘、15分鐘、30分鐘、45分鐘、60分鐘、2小時、4小時、6小時、8小時、12小時、24小時等,根據藥物的特性和臨床用途可以確定需要測量的時間點。
藥物的溶出量與藥物的劑量和溶出介質的體積、濃度有關。在測量過程中,應該控制溶出介質的體積和濃度,使其符合藥物的質量控制要求。根據藥物的治療用途和藥物的特性,通常需要測量的溶出量為總劑量的70%至80%。
需要注意的是,藥物溶出儀的測量范圍也可能因不同的標準和規定而有所不同。在實際操作中,應該根據相關標準和規定確定適合自己實驗需要的測量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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